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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赛事-“千岛湖杯”中国风景名胜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千岛湖杯”中国风景名胜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0-11-20 来源: 点击:9868 次  【打印

  我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风景名胜资源十分丰富。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以来,我国已设立风景名胜区909处,其中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8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设立的省级风景名胜区701处。风景名胜区集中了我国山河之壮观和悠久文化之精粹,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课堂、健康身心的场所、传播科学的博物馆,同时,也是最具魅力、最为独特的公众摄影活动的天然基地。近年来,摄影活动已经成为风景名胜区最为普及、最为活跃、基础最为扎实的一项群众性文化活动。

  为了提升中国风景名胜区行业在全社会的形象和影响力;提高广大公众和游客对风景名胜区的关注度以及对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重要价值的认知度;通过摄影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和广大游客的资源保护和可持续旅游意识,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在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政府、千岛湖风景名胜区及《中国摄影报》社的支持和协助下,主办”千岛湖杯”中国风景名胜摄影大展,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风景名胜区工作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摄影专业委员会

       浙江淳安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淳安千岛湖风景旅游局

       顺发千岛湖旅游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风景网(www.iscenes.com.cn)

  征稿网站:腾讯网图片频道(http://pp.qq.com)

  推广网站:千岛湖旅游网(www.qiandaohu.cc)

  征集主题

  以“珍视生态、亲近自然”为主题,全面征集展现我国各个国家级或省级风景名胜区境内山水风光、名胜古迹、生态文化等的风光摄影作品,突出所摄景区和景点的代表性。

  征集时间

  2010年9月15日至2011年7月31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次大展共评选出115幅入展作品,其中:

  金质收藏作品2幅 稿酬2万元

  银质收藏作品5幅 稿酬各8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8幅 稿酬各2000元

  优秀作品100幅 稿酬各500元

  金、银、铜质收藏作品中至少有3幅须取材于千岛湖风景区境内。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奖杯、荣誉证书。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风景名胜区工作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但必须取材于我国国家级或省级风景名胜区境内(中国风景名胜区名单参考风景网和腾讯图片频道)。谢绝组照。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4、投稿方式:

  (1)纸质作品投稿:

  作品规格:长方形作品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作品请勿装裱。每幅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2)网络作品投稿:

  作者必须在腾讯网图片频道”千岛湖杯”中国风景名胜摄影大展专区注册(http://pp.qq.com)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对于投稿作品,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3)纸质、网络作品不得重复投稿。

  5、作品入展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6、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 中国摄影报、风景网、腾讯网图片频道、中国摄影报活动在线网、千岛湖旅游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

  8、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10、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11、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作品评选

  由主办方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地址

  一、纸质作品投稿地址:

  北京珠市口东大街2号《中国摄影报》活动部

  “千岛湖杯”中国风景名胜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62)

  电话:010—65256993 传真:010—65251662

  联系人:张晓娄 文铁军

  二、网络作品投稿网址:

  腾讯网图片频道“千岛湖杯”中国风景名胜摄影大展专区(http://pp.qq.com

  “千岛湖杯”中国风景名胜摄影大展作品表(可复印)

“千岛湖杯”中国风景名胜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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